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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政法学院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2016-09-30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甘肃政法学院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甘肃政法学院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甘肃政法学院是甘肃省仅有的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学校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5年正式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等五所著名政法大学发起成立的“立格联盟”成员院校。
  甘肃政法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始终坚持“加强引进、在职培养、注重使用、强化管理”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创造优良的生活工作环境。“十三五”时期,学校将全面促进内涵发展,积极在政法类、区域性、应用型的结合中谋求学校定位、打造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把甘肃政法学院建设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重要影响的甘肃政法大学!为实现学校新的跨越式发展,争创一流学校和一流学科,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和引进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之士来我校建功立业。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
  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所需的教授、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公费、自费出国留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教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专业范围:法学、知识产权、侦查学、边防管理、监狱学、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阿拉伯语、俄语、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视觉传达设计。
  二、引进人才的形式
  符合我校招聘引进条件者,经按程序考核合格后,学校将分别按省教育部门、省人事部门规定的资格和程序招聘或调入为学校正式人员。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教授和博士来校工作后,学校可提供按学校规定使用的职工住房一套;按职称享受相应校内岗位津贴。
  博士研究生来校后,初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满两年后可定职为副高级职称;并可享受5万元科研启动金和10万元安家费。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申请、个人简历(时间要连续),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复印件),所获专家称号证明材料,学术兼职、社会兼职情况;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目录、主要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的获奖情况(论文复印件),近年来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个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总额等。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尉志凌、孔德星,邮箱:yzl6338@gsli.edu.cn
  联系电话:0931-7601435、7601469,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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