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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夏州三支一扶选拔招募公告

发布:2018-06-04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临夏州三支一扶选拔招募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9日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7日  9:00—11:00。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甘肃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也适用于本次考试的复习。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临夏州实施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8年的“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安排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条件
  考生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名条件详见《实施方案》。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7日(周六)  9:00—11:00
  (二)考试内容
  详见项目《实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需要的表格,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实施方案》,考生可登录“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http://www.lxzrsj.gov.cn/)。
  (二)组织报名及各项考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2018年6月2日
  临夏州关于做好2018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
  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州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扶贫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解决当前毕业生就业困难,缓解就业压力,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2018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18〕206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省通过统一组织考试,选拔招募12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临夏生源2018年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毕业2年以内和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2年以内的也可报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从事基层服务工作的身体条件,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能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报到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考申请(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后,进入“甘肃省2018年基层服务项目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注册并填报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限填报生源县(市)的服务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已发生户籍变化的毕业生,可选择填报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
  (二)报名资格审核(6月5日至6月9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计算机统一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已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基层服务项目。6月8日18∶00以后省上将关闭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和参加考试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三)打印《准考证》(7月2日9∶00至7月7日8∶30)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指标分配
  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根据我州报名情况,分解下达。州上对各县(市)指标分配方式及指标数,将在6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考试
  (一)考务组织
  州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卫计、农牧、财政、监察、电力、新闻、自考办等部门(单位)成立考试工作领导机构和考务办公室,负责报名、考试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组织报名考试的工作费用,由州、县(市)财政分级负担,其中州上组织考试所需的费用由州财政负担,县(市)相关工作的经费由县(市)财政负担。
  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机构和考务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并将组成情况报州人社局备案。
  在各级考务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考务工作。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复审拟录用人员资格及相关证件;州教育局(州自考办)负责考点考场安排、考务秩序册和相关证件制作等工作;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在考点安排无线电监测车,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净化电磁环境,认真监听监测,快速定位查获作弊设备,及时进行大功率宽频信号干扰,阻止使用无线电信号作弊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考试期间安全巡逻、考点及周围安全、维持交通秩序、维护考点秩序、协助校门口保卫人员负责查验考生证件,核对无误后准入考点,配合无线电监测部门做好利用无线电信号作弊的打击工作,及时处理破坏考场秩序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发生;电力部门负责各考点电力保障工作;州电视台和州民族报社负责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选拔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也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对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2018年7月7日9∶00—11∶0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雷同试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于7月底前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六、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市)人社部门根据分解公布的选拔指标,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指标末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可采取加试或由县(市)统一申请一并列入拟选拔人员名单(因成绩并列增加录取人员的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市)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
  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应按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须派往我州人社部门且无具体就业单位。因户籍变化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下载填写《甘肃省2018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到县(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对于选拔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提交以上证件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县(市)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可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
  (三)复审
  州人社局对各县(市)上报的拟选拔人员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
  (四)公示
  州人社局对通过复审的人员,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8月10日前将拟录取人员报告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录取。
  进入资格审核程序的人员若放弃审核、体检、录取资格的,应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提前主动向县(市)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对在选拔招募过程中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出现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初审、体检工作由县(市)具体安排,及时公告并向考生告知,复审工作由州人社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培训上岗
  对符合条件的拟选拔人员,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由州上正式发文通知各县(市)。各县(市)要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等岗位服务,并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所有新招募人员于8月底前全部安置到位。上岗前由各县(市)人社部门按照《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岗前培训。“三支一扶”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八、保障措施及待遇
  (一)在岗待遇
  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700元的生活补贴,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各县(市)要为每名服务期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省财政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其余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人员管理
  县(市)人社部门和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妥善做好服务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户口、党团关系转接、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市)的人社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各地要重视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和更新工作。
  (三)服务证发放
  州、县(市)人社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四)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符合省上和我州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五)期满政策
  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县(市)人社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州人社局牵头,州保密局、州教育局、州农牧局、州卫计委、州扶贫办、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电力公司、州电视台、州民族报社等有关部门配合,会同各县(市)政府共同组织好落实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纪律
  严格纪律。招募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选拔程序。有序做好报名审核、指标分解、考务组织及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培训上岗、待遇落实等各项工作。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努力营造选拔招募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监督。州、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对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狠抓落实。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招募工作的政策规定。要加强协调配合,周密部署、提前谋划,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十、验收
  招募工作完成后,由州人社局会同州教育局、州农牧局、州卫计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州政府和省人社厅,接受省上考核验收。
  附件:甘肃省2018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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