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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几年?

发布:2018-10-11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对公务员考试稍有了解的考生可能听别人提到过“最低服务年限”。通过查阅历年国考职位表,我们也可以发现部分岗位在后面的要求注明了“该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那么最低服务年限到底说的是什么?哪些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呢?本文将重点解释最低服务年限问题,帮助考生顺利报名。近期甘肃公务员考试网会持续更新公告解读、报考指导、备考技巧等干货内容,想上岸的考生请留意关注。
  1、什么是最低服务年限?
  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各地在招考时,要明确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一般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要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与管理,使他们尽快熟悉基层情况,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
  2、哪些职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因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一些招考职位要求新录用人员在本招录机关或本地区服务的最低年限为5年,均已在备注栏中注明。
  3、最低服务年限是怎么执行的?
  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录用时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与新录用人员签订有关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招录机关共同执行。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考吗?
  省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招考时要求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职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考;报考者与单位有另行约定服务期的,应征得县级以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以上就是历年公考招录政策中提到的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望考生仔细阅读。近年各地省考招录都在强调“最低服务期限”,是想通过这一政策限制基层公务员调离乡镇,既有助于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稳定,也有助于年轻公务员树立正确理性的择业观,一定程度上避免他们“这山望着那山高”。考生要结合自身意愿度做综合考量,看清职位表中的岗位招录要求,如果在“备注”一栏标注了最低服务年限,那报考者在录用以后就要服从招录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祝愿考生在职位表发布以后顺利选到自己心仪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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