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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厦门市公安局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发布:2020-06-01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福建厦门市公安局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公布,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福建厦门市公安局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办法和厦门市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厦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统计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身心健康,无纹身。

  (二)不得报名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不属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与工资待遇

  招聘岗位为厦门市公安局各区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勤务辅警,辅助开展应急处突、执勤巡逻等工作,年包干经费约7.6万元(含服装、“五险一金”等)。

  四、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方式。

  (一)发布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xzrsj.gov.cn/)。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在网上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按规范认真填写完整,通过邮箱发送至xmgaxjzp@126.com。

  (四)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请保持关注网站)报名者在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材料。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按规范认真填写完整,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高中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厦门市公安局将会同临夏扶贫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承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所有报考者应当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社会常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心理测试。笔试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800米;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达标为35分。体能不达标者不进入下一轮面试。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面试。笔试、心理测试合格及体能达标者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综合成绩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总分中,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且上述各项考试结果符合要求的,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厦门市公安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厦门市公安局通知本人。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厦门市公安局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当天提交个人政审相关材料:1.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可到户口所在或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2.提供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自行查询,截图或拍照打印查询结果并在空白处签名。

  (二)考察政审。由厦门市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由厦门市公安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厦门市公安局决定。

  (四)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前培训。由厦门市公安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简章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具体考试通知、考试成绩等招聘动态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报名者及时关注网站。本公告由厦门市公安局辅警支队负责解释。

  (三)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认定问题,由临夏扶贫办负责认定和解释。

  (四)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支队研究和解释。

  点击下载>>>

  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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