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 甘肃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1年酒泉肃州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2021-11-23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酒泉肃州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下午6:00,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甘肃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学习,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公开招聘肃州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肃州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交投”)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计划详见《公开招聘肃州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职位简表》(以下简称《简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计算截止日期至2021年12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对有执业资格(职称)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标准以《简表》为准;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登录肃州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125.74.216.25:81/Home/Index/index/country_id/2)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下午6:00。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937-2815753(报名资格及考试安排咨询)

  0937-2880513(报名系统操作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因报名结束时间与笔试时间之间间隔时间较短,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公开招聘肃州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学历及专业的毕业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5)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7)报名系统带*号的选项必须填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考务费:每人150元,在11月28日由考生按照短信通知扫描缴费二维码交费。因网络报名,对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易判断,考生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因考务费由省财政统一收取,缴费成功后退费手续繁杂,此次考试报名成功后原则上不受理考务费退还工作。另外,报名与缴费属不同的系统,报名系统关闭后,缴费系统仍然可以成功缴费,应聘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的,虽然缴费成功,不得参与考试,也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12:00。

  (二)岗位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要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等综合素质,理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60% 。

  2.考试时间:初步计划于2021年12月4日上午在肃州区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发放:报名成功考生于2021年12月2日开始,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全或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不符合拟招考岗位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通知由考试系统统一发送短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应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全或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40%。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七)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肃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体检

  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由肃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需的相关资料。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肃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文件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经肃州区人社局备案后,由交投公司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入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试用期标准执行);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根据工作岗位确定薪酬标准,合同期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点学校还须提供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人员、“红码”和“黄码”等高危人群、以及有体温异常、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开考前考生如果有21天境外旅居史或14天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的,须如实报告情况,未报告情况发生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进入考点后,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入场、离场,自觉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四)送考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五)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并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肃州区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网络报名会受网速、报名客户端电脑性能、同时上线报名人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报名信息提交缓慢或无法提交等问题,建议考生提前报名,不要等到报名临近结束的两个小时之内报名,以防报名不成功影响应聘。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解释说明。

  \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ulOhTLkcKp22elHnCXkNA

\
   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甘肃公务员资讯网 gsrsksw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获取第一手资料: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gsrsk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