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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酒泉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2-12-26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酒泉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0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6日18: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酒泉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临聘人员20名,退休返聘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和5年内退休的医务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2.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学校开设新的专业,而专业列表未更新无法查到的,以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酒泉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以网络提交电子资料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6日18:00。

  报名资料提交邮箱:729265072@qq.com

  联系人:王卉

  联系电话:15193719535,0937-6982150。

  1.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酒泉市人民医院自主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由医院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二)面试

  面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按照规定方式(视频会议)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签约聘用。

  具体面试流程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招聘对象。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录岗位、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对象。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

  (四)考察。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

  (六)复审。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的复审工作,在档案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对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按时取得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八)聘用。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九)待遇

  1.临聘及退休返聘人员医院自主管理,不占用备案制总量。参照医院同级同类身份人员工资待遇。

  2.临聘及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被证明不符合从事本岗位要求的人员或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医院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如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

  1.酒泉市人民医院自主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酒泉市人民医院自主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酒泉市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jqsyy.cn/ws-2003169-c0002_24-cn/news_525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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